俄罗斯富豪遭遇假《宫女》
“百年老店”世界拍卖业巨头佳士得也卖赝品?俄罗斯石油大亨、亿万富翁斐克塞伯格(Viktor Vekselberg)就碰上了一回。英国法院在7月27日对斐克塞伯格状告佳士得拍卖行拍卖赝品名画案作出判决,败诉方佳士得须返还他当初支付的170万英镑(约合1750万元人民币)拍卖款。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斐克塞伯格在佳士得拍下的《宫女》不可能是俄罗斯著名画家鲍里斯·库斯妥基耶夫所创作。这意味着佳士得拍卖会上也出现了名画赝品。虽然当下在内地艺术品拍卖市场上,大大小小的赝品纠纷并不鲜见,但作为历史最悠久的拍卖行,佳士得也曝出天价赝品,令远在中国的收藏者也对艺术品拍卖市场捏了把汗。
海外巨头输了赝品官司
56岁的斐克塞伯格身家约70亿英镑,在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上排名64位,也是狂热的艺术品收藏家。2005年11月在佳士得,斐克塞伯格以170万英镑的高价拍下了据称是俄罗斯著名画家鲍里斯·库斯妥基耶夫的油画《宫女》,该画据称创作于1919年,画上有库斯妥基耶夫的签名。
这幅名画《宫女》曾于1989年在佳士得拍卖过一次,当时成交价格为1.9万英镑。2005年时,尽管估价为18万至22万英镑,但拍卖时价格一路飙升,最后以170万英镑落槌。当时竞价失利的一位俄罗斯收藏家Natalia Kournikova称,这个价格“纯粹荒谬”。但是斐克塞伯格志在必得。
在拍卖交易完成后的2009年,斐克塞伯格的一位艺术顾问提出质疑,认为画面上库斯妥基耶夫签名使用的颜料在画家1927年去世时尚未发明。专家称,该作品可能是某个默默无闻的小画家为了谋生,才临摹了《宫女》,目的是让自己的作品好卖一点。
斐克塞伯格因此要求佳士得退款。而佳士得的专家一口咬定该画为真迹,他们认为签名颜料在1919年已经发明,只是在1930年代才大规模投入使用。他们同时表示,如果该画看起来艺术水准一般,也许是因为那是库斯妥基耶夫为了糊口的匆忙之作。
该案法院听证会持续了20多天,在法庭上,斐克塞伯格聘请了一大批顶尖艺术品专家证明《宫女》为赝品。被告佳士得拍卖行的专家团队则坚称画作为真品。
法官纽维(Newey)最终在判决时表示:“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完全确定是不可能的,我的任务是在平衡可能性的基础上确定真实性。在我看来,这幅《宫女》更有可能是库斯妥基耶夫之外的其他画家的作品。因此,斐克塞伯格有权取消本次交易,拿回自己的钱。”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也只是认为斐克塞伯格买到的画很有可能是赝品,关于这幅画是否为库斯妥基耶夫的原作,法律界同拍卖行、专家同专家之间的争议和疑问并没有因判决而完结,甚至不排除这幅《宫女》再次出现在市场上,或者通过私下洽谈进行交易。
内地赝品纠纷不断
2011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交易额达了975亿元,拍卖公司数量、拍品规模都是10年前无法想象的,但赝品现象也随之不断浮出水面,有信誉的大拍卖公司赝品纠纷相对要少,而个别小拍甚至出现假画、假古董泛滥,真品难觅的情况,画家或亲属到拍卖会上打假,收藏者状告拍卖公司拍假不时见诸媒体。
以至于如今谁在拍卖会上买到了赝品,如果不是花了大价钱,似乎都已经触动不了人们的敏感神经,只有一些天价赝品纠纷能引起收藏界震动。
早在2008年,吴冠中油画《池塘》赝品官司曾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位上海收藏者在拍卖会上花230万巨款购买了吴冠中画作《池塘》,之后有人质疑藏品可能有假,收藏者便带着油画找到吴冠中先生,经吴冠中先生认定该画系伪作,并在外裱玻璃上题写了“这画非我所作”。
实际上,真正在艺术品市场上摸爬滚打过的收藏者,决不会相信拍卖会是一个完全没有赝品的市场,它同地摊、古玩市场的区别除了交易公开规范外,就是在于真品比例更高一些。在内地拍卖公司中,哪家的瓷器拍品质量高,哪家的书画好,哪家的拍品假多真少,小拍谁能捡漏谁会“交学费”,对此收藏圈里都有一个公认或者口碑。
行业漏洞导致浑水摸鱼
在近日“收藏寻城记”武汉站的论坛上,北京匡时国际拍卖公司董事长董国强坦言,拍品保真等于说自己包治百病,这纯属“吹牛”。他以书画拍卖为例,中国历代都有书画造假的情况,对于当代书画,画家本人、画家学生、家属都可能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真。而古代的书画更是难保真,“郑板桥去世几百年了,当时看过他画画的人都不在了,没有见证人,没有录像,谁能百分之百说他的画都是真的?”
除了艺术品本身的特殊性、复杂性,专家鉴定也作假令收藏者非常头疼。专家将赝品鉴定为真品,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专家确实眼力不行,知识欠缺;还有一种原因涉及到专家的人品和道德操守,拍卖公司要赚取佣金,佣金又跟随拍品的拍卖价格浮动,专家鉴定同拍卖公司、委托人利益息息相关。
其实,在拍卖流程设计中是有一个评估鉴定环节的,为保证拍品价格适中,拍卖公司在印刷图录前会召集专家团,对所征集的所有拍品逐件进行综合评估鉴定。这意味着拍卖公司评估鉴定的是拍品的商业价值而非真伪判断。
拍卖公司一般对真伪避而不谈,因为按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997年《拍卖法》开始施行时,内地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这条法规制定的初衷是为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不料现在却成了拍卖公司的赝品免责金牌。有了免责条款的庇护,一些拍卖公司对赝品上拍自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拍卖会上的赝品现象也引起了有关监管部门的注意,7月6日国家文物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对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规范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标的报审材料中,须有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对出具虚假征集鉴定意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专业人员资格。
毕竟,行业的规范、鉴定专家和机构的培养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理性和诚信这两大市场精神也会日渐引起从业者的关注。而收藏者自身更要有专项的学习和研究,如果没有相应的功夫,盲目投资,就会出现钱多人傻的笑话。董国强建议,藏家应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与眼力,增加知识积累,不盲听盲信,同时结合专家意见,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相关链接:佳士得对《宫女》是赝品的判罚提出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