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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时间:2012-08-17 11:50来源:瑞平拍卖 作者:admin 点击:
  

 

1、阅读并遵守业务规则 凡办理竞买手续者,本公司即视为其本人已阅读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业务规则》,认同和遵守其一切条款;
2、竞买人身份 拍卖日前,自然人应凭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凭注册登记文件、法人身份证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在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取得竞买人身份,方可领取竞买号牌;
3、竞买号牌的使用 竞买号牌仅限于当届拍卖会应价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代替他人竞买,否则号牌办理人将承担其全部付款责任。如遇丢失,请立即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自行审视拍品 拍卖会前,竞买人应对拍品进行详实了解,本公司所提供的拍品文字数据等仅供参考,对拍品真伪及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品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委托竞投 竞买人确因本人原因不能直接参与竞买的,应办理书面委托竞买手续,本公司可以无偿提供代理服务,但对未竞买成功或竞买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等不承担责任;
6、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数额以拍卖会前公布为准。支付方式:现金、信用卡、支票、汇款。若竞买成功,保证金将自动划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可充抵拍品货款;若竞买未成功,竞买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还;
7、付款规定 若竞买成功,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本公司支付落槌价30%的定金,并在7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余成交款项(包括15%佣金),逾期履约保证金及定金不予退还,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拍品出境 拍卖图录中标注“*”号及拍卖现场公布禁止出境的拍品,恕不办理出境手续;允许出境拍品的出境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