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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时间:2012-07-27 20:10来源:瑞平原创 作者:孙博宇 点击: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公司《拍卖规则》特制定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如下:


  1、本公司就拍卖标的向竞买人提供的相关说明、证件及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在竞拍前敬请仔细审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表明已接受拍品之一切现状,认可本公司《拍卖规则》和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法律责任。


  3、凡单位参加竞买者应持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个人参加竞买者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


  4、竞买人须交纳不少于标的参考价10%的竞买保证金,机动车竞买人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在本公司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下,竞买人方可参加竞买。


  5、本场拍卖会采取由低到高的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买人举号牌表示应价,当拍卖师就最高报价连报三声而无其他竞买人再举号牌加价时,击槌以示成交。


  6、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效力。如无人应价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底价时,拍卖人有权宣布拍卖不成交,收回拍卖标的。


  7、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并在七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如违约,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买受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支付给本公司拍卖佣金。


  9、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机动车保证金转为风险抵押金,待机动车过户后买受人持相关票据证明到本公司办理退款手续;竞买未成功,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和身份证到登记处办理退牌、退款手续。


  10、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本公司协助司法机构移交司法文书,协助委托方移交相关资料,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生的风险,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办证面积均以房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11、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动产标的物在三日内办理完标的提取手续,逾期提取的,保管及停放费用,每日按成交价的1‰收取。标的移交地点为标的展示存放地,提取标的所发生的搬运、拆装和运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